

德国对进口货物包装材料实施管理
时间:2008-1-24 10:20:17 文章:德国旅游 访问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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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根据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材料条例,已对进口货物包装材料实施管理。具体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从1991年12月1日起,任何由聚氯乙烯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的包装材料,都属禁止使用范围.只许使用聚乙烯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酣类包装材料,第二阶段从1992年4月开始,限制货物的第二重及其以上的包装,第三阶段从1993年1月1日起,规定商品包装上必须有“Gruner Punkt”标记,在使用此标记前,必须向德国有关部门申请.并依包装大小缴纳附加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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